《中觀根本慧論》三 咒語的空性-14

龍樹菩薩 咒語的空性 觀業品 第十七(下)

“讓我們繼續調查業力”

這是格西老師的《中觀根本慧論》第三期課程 2021/11/8~12/4

(註: 個人筆錄,不代表終極智慧,請以官方影片內容為主。以下綠色文字乃個人觀點,並非格西老師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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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業品 第十七(下)

這一章關於檢查業力

我們以為這只是一場普通的討論,但沒想到卻講到了一些很難的部分。

龍樹菩薩已經例舉了阿毗達摩 有關這個「不會消失don’t go aways」的說法

他將要給出一個更標準的中觀派的討論

我們開始吧

 

,GAL TE LAS LA RANG BZHIN YOD,

,RTAG PAR ‘GYUR BAR THE TSOM MED,

,LAS NI BYAS PA MA YIN ‘GYUR,

,RTAG LA BYA BA MED PHYIR RO,

17-22若業有性者 是即名為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如果業是有自性, 無疑即成為恆常, 業亦成非所作性, 因為常者非所作。

GAL TE LAS LA RANG BZHIN YOD

業力法則是某種你我本能的感受

在這裡我們和朋友進行了相關的討論,感覺它們是自性存在的,感覺這些定律是不可破的,

不能改變的,它們是從其自身而來的。

比方說,我明白,總體而言,事物是來自於我,但是誰制定了這些宇宙定律呢?誰制定了業力定律呢?

龍樹大師將嘗試讓我們相信,是我們的業力創造了業力定律。

因為業力定律來自於業力,但並不意味著它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運作,

僅僅因為事物是空性的,並不代表它會是以上千種不同的形式出現。

 

下一句

, GAL TE LAS LA RANG BZHIN YOD如果業力有自性

RTAG PAR ‘GYUR BAR THE TSOM MED那它則毫無疑問是不變的

如果業力來自於它自身,它就永遠不會變,它將永遠保持一樣的,它是不變的。

LAS NI BYAS PA MA YIN ‘GYUR如果某事物是不變的,它就不會涉及到其他方(an agent)

如果世上有什麼不變的事物,那就意味著沒有任何人可以造過它。(nobody did karma)

因為如果有人造過它,它就會變化,因為用作於他物之後就會隨著時間而逐漸衰減,事物最後會瓦解消失。那是事物的本質

一本著名的書叫做《瓦解》Things Fall Apart

所以如果是事物被創造的(有為的),就會消失。

如果事物不會瓦解消失(有自性存在),那麼它們就不可能夠是被他人創造出來。

LAS NI BYAS PA MA YIN ‘GYUR

RTAG LA BYA BA MED PHYIR RO

如果事物是不變的(有自性的存在),那在開始就不會有創造的過程;因為有創造的過程,那麼促使事物形成的那股能量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消失。

如果業力有其自性,來自它自身的話,那它就是不變的。如果它是不變的,就不可能有當初造業的人,沒有任何人造業。

 

下一句

CI STE LAS NI MA BYAS NA,

MA BYAS PA DANG PHRAD ‘JIGS ‘GYUR,

TSANGS SPYOD GNAS PA MA YIN PA’ANG,

DE LA SKYON DU THAL BAR ‘GYUR,

17-23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淨過

如果業非造作成, 則雖不作而有罪, 於彼不住梵行者, (卻有梵行)成過失。

這幾句很難,雖然這些文字不是那麼難

CI STE LAS NI MA BYAS NA如果能沒有造作者就有業

因為你說業力有自性(若業有自性),這就暗含著業力永遠不會改變(是即名為常),這就意味著沒有任何人造過業。

如果你說業力有自性,那麼自性是不變的,那麼就不可能有任何人造業。如果它是不變的,則不可作 (常則不可作)

MA BYAS PA DANG PHRAD ‘JIGS ‘GYUR

然後你就會有麻煩,在你之前沒有造業的情況下,事情(業果)也會發生在你身上。

 

讓我們再次梳理一下其中的邏輯

“自性的調查” 或者“本體” 的章節談論過,環境發生變化,火的顏色會變化,但是它炙熱的事實不會改變,那就是自性,那是一種特性。它不會改變

 

他人說:“業有自性”,意味著業力有它的自性,意思是:它是不變的。如果業力具有自我特性,它就不會變化。

因此,你沒有造業也會得到相應的業果,原本你不應承受的業果就會發生在你身上。

如果業力不變,那就無人造業,但業力仍然奏效。那麼在無人造業的情況下業力還依然作用!!

因此,你什麼都沒做 (本不該受此業報),但不該受的業報卻也發生在你身上。

那就會是一個奇怪的世界

 

MA BYAS PA DANG PHRAD ‘JIGS ‘GYUR

MA BYAS PA是指業力第三定律,如果你沒有做,就不會得到結果

他說:“不,現在你得改變業力的第三條法則”如果業力是自性存在的,那不需任何人造業,業力卻依然運轉。

從未造過的業,其業果會發生在你身上,那也是你一直指責老天爺的地方。

 

MA BYAS PA DANG PHRAD ‘JIGS ‘GYUR,

這個”JIGS有S,這不是毀壞的意思,它的意思跟 ‘JIGS MED相似。

你就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為什麼? 不該受的業報卻也發生在你身上,接著你就會感到焦慮了,

身處在一個亂套的世界,不依循種瓜得瓜的世界,你就得小心了,最好事事小心。

 

TSANGS SPYOD GNAS PA MA YIN PA’ANG

這是一個奇怪的例子,可能你們要去思考一下,為什麼他會舉這個例子。

其中說道:就算你很好地持守不邪淫,卻仍然有不淨的壞結果。

例如,不守性純淨的其中一個結果,就是空氣污染。所以他說:若有不造業,不造卻受果。

那即使持守清淨道德戒律,淨修梵行的僧人,例如不邪淫持守得好,卻會住在一個不清淨而有污染的國家而得到不應得的業果。

 MA YIN PA’ANG, DE LASKYON DU THAL BAR ‘GYUR

若你認為業力是自性存在的,猶如火有自身的特性一樣,若你認為業力也有自身的特性,那就會有如上的這些問題。

 

THA SNYAD THAMS CAD NYID DANG YANG

GAL BAR ‘GYUR BAR THE TSOM MED

BSOD NAMS DANG NI SDIG BYED PA’I

RNAM PAR DBYE BA’ANG ‘THAD MI ‘GYUR,

17-24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毫無疑問即違反, (世間)一切諸言說, 作福者與作惡者, 亦即不容有區別。

THA SNYAD THAMS CAD

THA SNYAD的意思是表達

邱尼大師說,他此處講的是世間語言法,有時候在佛教的書裡面,其中會說:

即使是世間正常的言語中,人也不會接受這一點,即使世間一般人也不會這麼說。

所以這句是THA SNYAD THAMS CAD NYID DANG

即便不是佛教徒, 也沒有聞思修的一般人,也根本不會承認這點矛盾。(我沒造卻受業)

BRTAG PA MTHA’ BZUNG GI RIGS PA,在理論情況下,即使在凡世間人們也會認為這是很奇怪的。

GAL BAR ‘GYUR BSOD NAMS DANG NI SDIG BYED PA’I

RNAM PAR DBYE BA’ANG ‘THAD MI ‘GYUR,

如果你沒有做任何事情,卻突然得到該業果,因為業的自性存在,那就不會再有善行惡行之分了(造惡與行善,亦無有差別),這樣就造惡行善就沒有絲毫差別了。因為所受結果都是隨機的,

那還談什麼善惡呢?

在佛教的道德中,對善惡的定義是由你所得到的業報來定義的。在佛教中是如何決定對錯的呢?

它回來的時候會傷害你,還是會令你開心?應照此來定義對或錯,這就是對和錯的定義。不是從他人的角度,例如說它會傷害別人,究竟而言,佛教的道德是基於如若造業,那是否會傷害你。當你這麼做的時候,它會傷害你還是幫到你。

順便一提,(最終若傷害你)這也總是通過傷害他人而來的。

 

好的,下一段

DE NI RNAM SMIN SMIN ‘GYUR PA,

,YANG DANG YANG DU RNAM SMIN ‘GYUR,

GAL TE RANG BZHIN YOD NA NI,

GANG PHYIR LAS GNAS DE YI PHYIR,

17-25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彼(業)異熟(果)已熟, 將會再次得成熟, 如果由業安住故, 所以即是有自性。

,DE NI RNAM SMIN SMIN ‘GYUR PA,

,YANG DANG YANG DU RNAM SMIN ‘GYUR,

如果你沒有做如是業,卻得其果報,那麼當業力在你身上成熟時,如此果報將繼續成熟。

如果在沒有破壞他人的車的情況下,你的車爆胎了,那麼爆了的胎還會繼續爆。

業力會自行累積,如果你不需造業,卻得到結果,那你會一直得到結果。不僅只有一次,而是不斷重複受。

 

GAL TE RANG BZHIN YOD NA NI,

GANG PHYIR LAS GNAS DE YI PHYIR,

那就有另外一個問題了…

現在他話頭一轉,他一直在談論結果,不過現在開始講業力本身了。

如果你沒有做什麼,業力卻回到你身上,那當你一旦做了什麼時,那實際上就會永遠持續下去,且永遠不會產生一個結果。

如果業力來自於它自己,那麼當你做某事時,邏輯上這個行為會永遠持續下去,卻永遠不會成熟,

因為業力具有不會變化的自性,特性不會改變。如果業力具有一種特性,特性的定義就是:它不會改變,它會一直存在。

 

因此,如果業力是個行為,那麼你會總處於該行為的狀態,卻永遠不會從該業得到任何結果,那業力就沒有時間成熟,因為你必須一直做下去,因為它不應該改變(它是常有不變的)。

意思是業力一直持續運作,卻不見任何成果。

你一直殺人,或者一直救生,或者一直捐款給黃金俱樂部,但結果永遠不會回到你身上。

你只是一直在做,一直做,一直做,業力不會變化。

為什麼?因為業力有自己的特性

為什麼?

因為業力不是來自於我的,業力法則不是來自於我的。(本節都在反駁阿毗達摩)

 

下一節

LAS ‘DI NYON MONGS DAG NYID LA,

NYON MONGS DE DAG YANG DAG MIN

GAL TE NYON MONGS YANG DAG MIN

LAS NI YANG DAG JI LTAR YIN,

17-26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生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業即是由煩惱成, 而彼煩惱非真實, 若彼煩惱非真實, 業又如何為真實。

生命中的苦難,苦諦(suffer),四證諦的第一諦;第二個證諦是集諦(cause),苦是有因的。

傳統上集諦分為兩個部分,傳統上所有苦的因可分為兩個部分

LAS ‘DI NYON MONGS.業力和負面情緒,你可以稱它為煩惱(mental afflictions)。

那我們就稱它為負面情緒LAS ‘DI NYON MONGS

LAS ‘DI NYON MONGS DAG NYID LA苦有兩個源頭

ZAG BCAS KYI LAS黑業(dirty karma),黑業的本質是由你的負面情緒所驅動的

NYON MONGS DE DAG YANG DAG MIN那些負面情緒不是純淨YANG DAG

他在這裡說你的負面情緒是不純淨的,龍樹大師還需要真正告訴你的妒忌和憤怒是不好的嗎?

龍樹大師真正想告訴你….痛苦和來自其自身!!

這裡“純淨”的意思是:來自它自身exists from its own side

顯然地龍樹大師想要說你知道嗎?你的妒忌是壞東西

它不純淨(不是來自它自身)

GAL TE NYON MONGS YANG DAG MIN

LAS NI YANG DAG JI LTAR YIN,

如果你的負面情緒是不純淨的,那麼業又怎麼會是純淨的呢?

如果你的負面情緒不是來自它本身,那麼業又怎麼會是來自它本身。

因為你的負面情緒驅動你的行為業力,如果負面情緒是不純淨的(如果負面情緒不是來自於它們自身),那麼它們(負面情緒)所驅動的業力也不可能來自於它本身。

Because your negative emotions drive your karma, If the negative emotions are not pure, meaning not coming from their own side,then what they drive can(not) be coming from its own side.

假若它們是不變的,那它們來自於自身;假若它們來自於其自身,就不會變化。

如果它們不變,那你就會得到你不應得的結果。

因此,我可以換個角度證明給你看–業力不是自性存在的

為什麼?

它是由非自性存在的因所創造的

如果一者創造了另一者,而它並非來其自身,那麼該一者所創造的另一者,也不應該來自於它自身。明白嗎?

因此,業力不來自於它自己

我剛剛用一個不同的方法來向你們證明了這點

如果蘋果是腐爛的,那麼你若用這蘋果所做的蘋果派會怎樣

【學生】腐爛腐爛

我為什麼要說這些?

腐爛的蘋果在這裡指的是什麼?負面情緒

蘋果派是指代什麼?業力

如果你用腐爛的蘋果做蘋果派,那麼蘋果派嘗起來也是腐爛的。

如果你用非自性存在的妒忌去創造業力,那麼由該非自性存在的妒忌所創造出來的業力,也應該是非自性存在。

我們要學一個梵文詞,叫 kleśa (klesha)負面情緒

klesha 的意思是負面情緒,來自於√kliś一詞,意思是煩惱或被激怒,或被困擾。

英語的同源詞是“冬青”,因為它有刺,在佛教中談論負面情緒時經常引用。

RANG RGYUD LDAN GYI GANG ZAG GI SHES RGYUD

MA ZHI BAR BYED PA’I SEMS BYUNG SEMS PA

這一種能破壞他人內心平靜意識的意識狀態

這是klesha-負面情緒的定義,是刺人的。

嫉妒是扎人的,當你內心充滿嫉妒,那你就不能時刻開心了,總是有事情煩擾著你。

時刻的快樂是修行的大目標

下一節

LAS DANG NYON MONGS PA DAG NI

LUS RNAMS KYI NI RKYEN DU BSTAN,

GAL TE LAS DANG NYON MONGS PA,

DE STONG LUS LA JI LTAR BRJOD,

17-27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業行以及諸煩惱, 即被稱作身之緣, 彼業煩惱若是空, 對於身將做何說?

LAS DANG NYON MONGS PA DAG NI 我們一直在討論的這兩件事: 業力和負面情緒

LUS RNAMS KYI NI RKYEN DU BSTAN 這兩者是由佛陀所教的,成為你俗世煩惱(凡身)的因緣, to be the cause of your mortal coil.

mortal coil(凡胎肉身)那個正走向死亡的身體,就是你現在這副身體,叫塵世煩惱(身纏縛)

我不知道為什麼用coil(線圈)這個詞,可能是因為它纏繞著你。

總之,這件稱為“你的身體”的外衣終會脫落,身體這件衣服是由兩個因素造成的,業力和負面情緒。

,GAL TE LAS DANG NYON MONGS PA, DE STONG

創造你這個身體的業及諸負面情緒是STONG,即空的

那麼,LUS LA JI LTAR BRJOD 何況是這個身體呢! 難道它(肉身)就不是空性的?

既然身體是由兩個超級空性的事物所創造的,那麼身體也應是超級空性的。

這就是龍樹大師所要說的…

如果一者的根基是不純淨的,有漏的,那麼它也定會不純淨/有漏,而且也可能站不住。

在接下來的三句偈頌中,對方回來反駁,堅持他是對的。

對方接下來要講到造業者,他想證明他前面已經表態想證明業力有自性,他現在想證明造業者有自性。對於證明前面提到的諸煩惱和業以及身體,他已經有點放棄了。

他說:好吧,龍樹,就算業力沒有自性

因此……說身體有自性是不對的,因為創造身體的那個因緣都沒有自性。這點我們暫且不論了

我們來談談那個造了業的人,他可能造了善業或惡業,這個人有自性嗎?

 

,MA RIG BSGRIBS PA’I SKYE BO GANG,

,SRED LDAN DE MI ZA BA PO,

,DE YANG BYED LAS GZHAN MIN ZHING,

,DE NYID DE YANG MA YIN NO,

17-28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即亦不異

彼人為無明所覆, 亦為渴愛所結縛, 彼即受者與作者, 非別異亦非同一。

好吧,龍樹,聽著

,MA RIG BSGRIBS PA’I SKYE BO GANG,

比如一個人,SKYE BO他是盲人,BSGRIBS PA他的失明由MA RIG PA(誤解)所導致

看起來對方是個佛教徒,也許他是有部之類的…

他說:就拿普通的輪迴來說,首先有這樣一個因為  誤解/無明,也就是不明白事物萬法的人。

,SRED LDAN DE MI ZA BA PO,

那個有貪欲SRED PA的人

這並不意味著你喜歡性愛,這裡貪欲的意思是,執著認為事物是從其自身而來的。

意思就是你也會因此生氣,比如面對你的先生,如果你認為他來自他自己,你會對他生氣。

接著就用了這很妙的詞。

ZA BA的意思是“吃晚飯”;ZA BA PO是什麼意思?造了業的人

為什麼把造業者比喻為食用者?為什麼我們稱他為消耗者?或食用者?

之後他要自食其果

造了業的人,將要成為該業果的食用者。

自己挖的坑自己躺(自食其果)make your bed and lie in it.

你若傷害了他人,兩周後你就會成為ZA BA PO,你就會嘗到相應的業果報應,它將回到你身上。

你造了業,這個業力會一直停留而不消失,最後其業果會回到你身上。

這裡會有的問題是什麼?

龍樹會提出什麼問題呢?

我們想知道那個造了業的人會發生什麼事,以及他(eater受業者)與造業者的關系?

他做了餡餅,兩周後,另一個人吃了這個餡餅,他們二者有什麼關系?

他還是當初那個造業者嗎?這說不通啊

回答得很好,你已經像龍樹一樣思考了

 

,SRED LDAN DE MI ZA BA PO,

,DE YANG BYED LAS GZHAN MIN ZHING,

他們與BYED是異體嗎?

這裡BYED的意思是 “作者”doer

龍樹說BYED PA PO LAS GZHAN MIN,兩周後的那個受業者,他不是GZHAN。

他不是另一個人(不是異體)!!! 他怎還會是原來的那個人(一體)?

開什麼玩笑,他怎還會是原來那個人?

 

,DE NYID DE YANG MA YIN NO,

順便說一下,這是對方的觀點(對方認為作者與受者是一體)

eater(受業者)與兩周前造業者(作者)是同一個人(對方認為造業者與受業者是一體的)

但另外

DE NYID DE YANG MA YIN

當你去細細思維一下時,發現他也不是同一個人(不是一體的)

所以看起來這裡的辯論者,對方有些猶豫不決

他說:“拜托,(造業者與受業者)是一體,同一個人”

然後他又說:“但某種程度上,他不是同一個人(他不是一體),對吧?”

他有點暈

接下來龍樹前來解救了

 

,GANG GI PHYIR NA LAS ‘DI NI,

,RKYEN LAS BYUNG BA MA YIN ZHING,

,RKYEN MIN LAS BYUNG YOD MIN PA,

,DE PHYIR BYED PA PO YANG MED,

17-29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無論是從緣生起, 還是無緣而生起, 此業皆不可存在, 是故作者亦無有。

,GANG GI PHYIR NA LAS ‘DI NI,

,RKYEN LAS BYUNG BA MA YIN ZHING,

如果業力有自性的存在,它就絕不可能從因而生;如果業力有自性存在,那將會有它的本體,它就不可能由行為觸發。

,RKYEN MIN LAS BYUNG YOD MIN PA,

若業力不需造業者的造業而成立,這樣如果也能成立的話,那就會是不存在的業力。

,DE PHYIR BYED PA PO YANG MED,

因此,既然沒有所造的業力,沒有造作該業的造業者,

那哪裡還需要擔心那個造業者與後面的受業者是不是同一個人呢?因為根本沒有做過這事的人(無作者)。

因為他是不可能的,因為你認為業力來自它自身。

龍樹大師狠狠地批了對方一頓

我再說一遍

如果業力來自它自己,受用者也來自他自己,那還有什麼可擔心的。

(既然沒有所造的業力,沒有造作該業的造業者,當然也沒有受業者。)

如果業力來自它自身,那受用者也來自於他自己,並且業力也來自它自己。

若業力來自它自己(業若自性存在),那它就並不需要有造業的 “因”,所以什麼都不會發生,那就無人做任何事。

如果前面的那個人(那個作者)根本不存在,那還需擔心什麼後面的那個受者?

 

,GAL TE LAS DANG BYED MED NA,

,LAS SKYES ‘BRAS BU GA LA YOD,

,CI STE ‘BRAS BU YOD MIN NA,

,ZA BA PO LTA GA LA YOD,

17-30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無有業和作者, 何有業所生之果? 而若果是無所有, 又如何會有受者?

,GAL TE LAS DANG BYED MED NA,

如果沒有人做了任何行動,如果無人造,無造業者

,LAS SKYES ‘BRAS BU GA LA YOD,

那麼又何來業果呢?

如果沒有任何行為,如果“沒有”作者(doer),那怎麼會有任何結果呢?

GA LA YOD是“怎麼會” 的意思

,CI STE ‘BRAS BU YOD MIN NA,

如果無有果,那還需擔心什麼ZA BA PO受業者?

這是根據你的說法所做的駁斥

這個太不可思議了

對方又說:若說業力無本體,則已經SKUR BA ‘DEBS PA毀謗了佛的教法

SKUR ‘DEBS和SGRO ‘DOGS,你是在將存在的東西執為不存在

所以這個對方又反擊了,對方說到:如果沒有食受者(無受者),也沒有可吃的東西(無業),

也沒有人做事物(也無作者),那你就是沒有遵循佛教教義,就是在毀謗佛陀。

龍樹菩薩的回答……我們繼續往下看

有人指責我們不尊重佛陀,因為我們宣說無受業果者。這就是我方對這種指責的究竟回答

我方回到:冷靜,冷靜

 

JI LTAR STON PAS SPRUL PA NI,

,RDZU ‘PHUN TSOGS KYIS SPRUL ZHING,

,SPRUL PA DE YANG SPRUL PA NA,

,SLARNYANG GZHAN NI SPRUL PA LTAR,

17-31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如師以具足神通, 而幻化出幻化人, 此幻化之所成(人), 又復幻化出他者。

 

,DE BZHIN BYED PO DE LAS GANG,

,BYAS PA’ANG SPRUL PA’I RNAM PA BZHIN,

,DPER NA SPRUL PAS SPRUL GZHAN ZHIG,

,SPRUL PA MDZAD PA DE BZHIN NO,

17-32如初變化人 是名為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為業

如是作者所作業, 行相即如所幻化, 喻如幻化所成(人), 而幻化出餘幻化。

 

,NYON MONGS LAS DANG LUS RNAMS DANG,

,BYED PA PO DANG ‘BRAS BU DAG,

,DRI ZA’I GRONG KHYER LTA BU DANG,

SMIG RGYU RMI LAM ‘DRA BA YIN,

17-33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與夢 如炎亦如響

諸煩惱業以及身, 諸作者及諸果報, 其行相如尋香城, 如同蜃景與夢境。

聽著,佛陀到底能不能化身?

【學生】能

有兩種經典的化身,化身成生物和非生物。

所以佛陀能否幻化顯現?在某種程度上,這些幻化身也幾乎是不真實的。

那棵樹是真的嗎?當佛陀幻化成樹時,這是真的樹嗎?

如果你爬樹,你是在爬什麼?你在爬佛陀聖尊,好嗎?

佛陀能否化身成樹?

能、可以

所以當你爬那棵樹時,你是在爬佛陀的鼻子之類的。

不、不、不,這只是一種幻化。真正的佛陀在天上LONGS SPRUL兜率天宮,他只是幻化出了一顆樹。

當我爬上由佛陀化身的樹時,我並沒有對佛陀不敬,因為那不是真正的佛陀,那只是佛陀的一個化身。

然後,龍樹說:“好吧,我沒意見”

JI LTAR STON PAS SPRUL PA NI

 現在我要問你們一個問題

佛陀化身成你家後院的一顆蘋果樹,他是否有來能力從那棵幻化出來的樹上再化身成蘋果?

當然可以

這就是他在這裡所說的,他能否化身一只蟲,坐在祂所化身的蘋果樹所幻化出的蘋果上?

那個化身可否再幻化出一個化身,接著那個化身又再幻化成另一個化身?

可以

 ,SLAR YANG GZHAN NI SPRUL PA LTAR,

SLAR YANG GZHAN NI指的是他幻化出第三層化身,這顆化身而成的樹可否幻化成蘋果?

可以

這顆化身而成的樹可否幻化成蘋果,再幻化成蟲子?

可以

那你對業力有什麼意見?

你的問題是什麼?

這是一樣的道理

你做了一件事,產生了一顆種子,接著種子創造了一個結果….

你正在幻化出一顆種子,然後種子幻化出結果,結果讓你大吃一驚。

那還有什麼問題?

 然後他自己的回答是

,NYON MONGS LAS DANG LUS RNAMS DANG,

,BYED PA PO DANG ‘BRAS BU DAG,

當你講到業力和煩惱創造了身體,當你講到一個行為產生了業果時,就如同乾闥婆城(餓鬼的城市)。

 乾闥婆城是什麼?

有兩種乾闥婆

一個是指天上的樂師,很牛的一群人,但另一個是,味道,受者,鬼,餓鬼

餓鬼也被稱為乾闥婆

如果你是餓鬼,你看到地平線上有座城,那裡有噴泉和蘋果樹

你跑向它,它卻突然消失了。

就像SMIG RGYU RMI LAM

這個美麗章節的最後兩個字

這一章的最後兩個字,這就像一種幻覺,這就像RMI LAM,這就像一場夢

是的,你正在經歷的業力結果,就像一場夢。

直到業果回到你身上前的那個業力能量,就像一場夢。

最初的行為就像一場夢,就像是由佛陀化身的蘋果樹,假的蘋果樹結出假的水果,還有長在水果上的假蟲子。都一樣,是一種幻覺

為什麼是一種幻覺?

它看起來像是從自身而來的,但實際不是,它是來自你的。

你能吃這個蘋果嗎?

是的,可以

你可以吃佛陀的手指,都是他的幻化,你能吃那蘋果。

你可以體驗業果,盡管整個過程不是你所想的那樣。因為佛陀可以化身。

現在,在這個對比中要探究多深,這要看你了

如果你是密乘修行者,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由於過去所作的業力,而發生在你身上的所有事情,你們應該怎麼想?  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