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根本慧論》四 章節之謎-13 

龍樹菩薩 章節之謎  觀因果品二十 調查因果之間的關係  (下)

除了心經、金剛經等知名經典之外,這本是關於空性最知名的著作。

為什麼這本書按照這個順序呈現?

這是格西老師的《中觀根本慧論》第四期課程 2022/7/11~8/8

(註: 個人筆錄,不代表終極智慧,請以官方影片內容為主。以下綠色文字乃個人觀點,並非格西老師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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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因果品 Class 12 

嗨,歡迎回到龍樹大師的課程

我們有7個因果關係的選項,基本上是獨立的,這裡是其中第五個選項。

被引發的「果」它是有自性的嗎?還是沒有自性?現在,請注意,在這裡。虛無的含義變化了?

以前,虛無意味著沒有結果的起因,而現在我們要問的是這個結果是否「無自性」的?

所以,這裡是不同的「無」。

20.17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不空之果不得生, 不空之果不得滅, 是則此(果)若不空, 即成不生亦不滅。

20-18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此若是空云何生? 此若是空云何滅? 即使是空亦導致, 不生不滅之過失。

我想第一句話的意思是「我給你幾個選擇,告訴我你喜歡那個?」

結果的增長,是沒有自性的嗎?或者不是?

現在,他沒有說起因是否為空性的,或者結果是否為空性。他說的是,結果的增長是空的還是不空的,懂了嗎?不一樣的。結果的增長是否為空性?

讓我們考慮一個結果,它有自性,不是空性的。

假設它不是空性的,它無法開始, 因為它不是緣起而生,它不會表現出緣起。所以,他只是把它做為一個論證中的理由。但他所談論的是一個深刻的原則。它是什麼?

如果某物是緣起而生,它就不可能有自性,它必須是無自性的。

如果它不是無自性的,它不可能是緣起而生。這意味著什麼?它永遠不可能停止。

他已經多次重復了,如果某事物有自性,它就永遠不可能停止,因為這樣就會失去它的自性。這已經是一個反復出現的爭論,如果某事物有它的自性,它就不會變化。

如果某事物就是它自身的本性,它的真正本性,那麼它無法被改變,這種性質是不能被修改。它是不能被改變或停止的。

如果你否認這個觀點,即結果能夠擁有自性,那麼它就不可能停止或開始,它必須具有某種性質,

讓我們來看看這樣一個事實,結果不是通過其自性而存在的

如果結果是無自性的,它就不可能開始,也不可能停止。因為它不會有任何改變的性質。

所以它有一個性質,但是,不是自性存在的性質。

好吧,我有一些梵文詞彙給你

Ekatva的意思是「一個和相同的」,「一個和一起」

GCIG TU’GYUR是指因果已經成為一個整體,因和果是一體的。

eka 意思是「一」。因和果是否是「一體」的嗎?

Anyatva。它並不代表洋蔥。”Anya”是指其他的東西,其他與”eka”相反。

Eka的意思是’它們是一體的’,Anya的意思是「它們是別的東西」。

所以anyatva的意思是「別的東西」。

如果它們不是「一個」,它們是不同於彼此的東西嗎?

svabhava意味著它的自性,Adbhuta是一個不常用的詞,通常是指「發生了某些驚人的事情」

在藏文里,adbhuta 通常的意思是一個驚人的事件。

svabhava在這裡的意思是它有自性,它的自性發生了。

它的存在不需要巧克力醬,它的存在就像是一碗沒有巧克力醬的雪糕。

下面是第六個選項

結果是由一個起因觸發的,這個起因要麼是與結果「相同的」,要麼就是跟它「分開的」。結果是由一個起因觸發的嗎?是由一個與結果相同或獨立於結果的起因引發的嗎?

我們再來看看各種可能性

20.19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是則因者及果者, 絕無可能是一體。 是則因者及果者, 絕無可能是異體。

說因和果是完全一樣的東西的話,起因為什麼「一個會從另一個開始」。所以,取消那種說法

看第二種

如果它們是「一個東西」,那很荒謬;如果它們是「分開的」,這也很荒謬。

如果因和果是同一件事,那還有什麼意義呢?如果因和果完全脫節,那二者之間的關聯是 什麼呢?如果它們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意味著沒有接觸點,那麼為什麼要談因果呢?

如果因和果是一樣的,那麼被創造的東西和創造者就是「一體」的,是同一件事。

如果因果本質上是不同的,沒有關聯而互不相同。

RGYU DANG RGYU MIN MTSUNGS PAR ‘GYUR

那麼,能令某件事發生的適當起因和不適當起因,這兩者都能成為令某件事發生的恰當起因了。

那麼,解決經濟問題可以通過拿起一支筆,或者是其他的方式。那麼一些不是起因的東西也可以變成起因,如果因果間沒有聯繫的話。

這是他的論點

RGYU DANG ‘BRAS BU GZHAN NYID DU

NAM YANG THAD PAR MI ‘GYUR RO

如果因和果本質上是同一件事,這是錯誤的。為什麼呢?

起因導致結果,若這是自性存在的,它們永遠不可能是兩樣東西以外的東西。而這意味著它們可能,永遠不會是同一種東西。

因此,說因果在本質上有區別是不正確的;如果因和果本質上是一件事,這也是一個錯誤。那麼,所有由因而生的事情以及創造它們的起因將是同一件事。

我想這是一張好照片

那麼,媽媽是在親自己嗎?,如果因果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同時,它們是兩個不同的東西,這是一個常見的哲學表達。

如果在因和果之間沒有聯繫,創造者和被創造者沒有聯繫,如果它們之間根本沒有任何聯繫,那麼將其分類為因和果是不正確的。如果,因果之間沒關係,那麼將其歸類為因果關係的例子是不正確的。

第六個結束了,我們繼續

第七個,「果」的存在或不存在是通過自性而決定的,由「因」引發。「因」確實引發了「果」。是的。它是否通過其自性而存在?我無所謂。兩者都是錯的

讓我們再說一遍。

「果」是否來自於「因」?是的

它是由「因」觸發的嗎? 是的

是由「因」引發的「果」,它是否獨立存在?都不對

20.21若果定有性 因為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為何所生

果若實有自性者, 如何能由因生起? 果若無有自性者, 如何能由因生起?

BRAS BU NGO BO NYID YOD NA

RGYUS NI CI ZHIG SKYED PAR BYED

如果「果」的存在是通過其自性,那麼,那個「因」 就會 「失業」。如果「果」已經存在了,因其自性而存在,那麼,「因」 就會「失業」。這個起因要怎麼做呢?

BRAS BU NGO BO NYID MED NA如果「果」本身沒有自性

RGYUS NI CI ZHIG SKYED PAR BYED那麼起因要創造什麼?

如果結果根本沒有任何性質,那麼起因應該怎麼做?意思是如果它根本不存在,因為如果它沒有一個性質,它就沒有一個身份,它甚至沒有一個存在,身份被「盜竊」而不是「失業」。

如果你說「因」創造「果」,讓我問你一個問題

我們說,”是的,你的問題是什麼?”

當一個「因」創造一個「果」,這個「果」有自性嗎?

而你給出的兩個答案都是錯誤的。為什麼?

如果,「果」是通過它某種自性而存在的,那麼這個「因」還有什麼可做的呢?

一旦某事物有了自性,它就沒有必要再次被因引發。一旦事物有了自性,再次引發它有什麼意義?

重點是,重點是,我需要解釋這張圖。

這些種子不能創造出這個成品石榴,因為它已經在那裡了。 這才是重點。

如果成品石榴有任何自性,那麼這些種子還能做什麼呢?對他們來說,現在做什麼都已經太晚了。

如果,「果」沒有它自己的特性,那麼,其他任何事情如何能觸發一個沒有特性的事物呢?

按照你的說法,缺乏自性和不存在是同一回事,誰會這麼說?

我再說一遍:沒有自性和根本不存在是一回事。那是另一個人的說法,就是那個人想要事物自性存在。如果他們不是自性存在,那麼他們根本就不存在。為什麼?他們沒有任何身份,那它們也可以一粒爆米花,而不是一個石榴。

所以此處,我們要證明那是不真的,單獨的因,從集合中分離出來的個別因。例如有「起因和條件」的集合以及「因和果」的集合。等等

讓我們單獨來談談因,獨一無二

我們要否認它可能有任何自性,任何獨特的自性,就讓我們把起因本身分離出來。

我們先不在結果的語境中談論起因

20.22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如果不能生起(果), 因性即是不容有, 而若因性不可得, 果將屬於誰所有?

SKYED PAR BYED BA MA YIN NA

RGYU NYID ‘THAD PAR MI ‘GYUR RO

RGYU NYID ‘THAD PA YOD MIN NA,

BRAS BU GANG GI YIN PAR ‘GYUR,

如果這個因沒有觸發任何東西,那麼你怎麼能稱之為「因」呢?

如果你不能把某個東西稱為因,那麼結果從何而來?

如果某個事物沒有觸發其他事物,你永遠無法把它稱為一個因;如果你不能把它稱為一個因,那麼結果又是誰的?如果沒有因,結果屬於誰?

如果「因」有某種自性,如果因有某種自性,那麼結果就應該有某種自性。

他想這麼說。另一個人想這麼說: 看,如果因有一個自性,那麼與之相連的果就應該有一個自性。如果任何東西都有一個自性,那麼與它相連的任何東西都應該有一個自性。如果因沒有通過其自性產生果,如果「結果」有它的性質,那麼 「起因」一定也有它的性質。我說對了嗎?然後我們說,”這是不正確的”

因為如果因不是通過其自性來創造結果的,那麼因本身就無法通過自性存在;如果因不是通過自性而創造事物,那麼因就不可能擁有自性

如果它並非從自身來引發某事物,那它從來沒有從自身的角度存在過;如果因沒有從自身來產生果,那麼因就永遠不會通過自身而存在。

這與他想說的恰恰相反

他想說,若結果通過其自身而存在,那麼導致該結果的起因必須也通過它自身而存在。

我們說,「不,讓我們扭轉局面」

如果起因不通過其自身而存在,那麼結果也就不通過其自身而存在。

如果起因沒有自性,那麼這個自性存在的果是從哪裡來的?這個有自性的果屬於哪個因?

因為一個有自性的果在邏輯上應該來自於一個有自性的因

因為你必須說每個果都有一個相對應的起因,不是嗎?

所以如果你有一個來自於其自身的果擁有自性,你就得找到一個有自性的因來與之匹配。但是你剛才說因並沒有單獨的性質。

這裡的第三部分是

我將給你更多的理由,為什麼一個果不會通過起因和條件的結合而產生。

為什麼果不會在起因和條件的結合情況之下突然出現,那是我們最想要的。

格西老師,您看,種子在那裡,水在那裡,還有陽光和園丁,給它施肥,然後它就會出來,一棵樹要長出來了。

事實上,我們在寺院裡有超大的辯論,關於是否有可能在那個時刻扭轉它,在結果出來之前的一毫秒內。如果所有的條件都具備,是否有可能取消一個即將出來的結果?

出名的答案是,「可以」 。我們就覺得,「為什麼?」

然後他說,”要是一隻烏鴉飛下來撿起了種子?”

我想那時你會說起因和條件都不具足,因為種子在泥土里的條件已經不存在了。

為什麼果不彈出來,我們叫它什麼?

總之,試著努力想象所有必要的起因和條件都已經齊備。糖,麵粉,牛奶都在那裡,烤箱已經開啓。時間過了。蛋糕已經做好,所以我們將有一些最後的論證,關於為什麼我們並不喜歡這樣的論點。

20.23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生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而且因緣之和合, 由此和合之自體, 尚不能生其自體, 如何能夠引生果?

RGYU RNAMS DANG NI RKYEN DAG GI

TSOGS PA GANG YIN DE YIS NI

BDAG GIS BDAG NYID MI SKYED NA

BRAS BU JI LTAR SKYED PAR BYED

如果你集合了所有必要的起因和條件,而它無法自身產生結果;如果種子、水、肥料、園丁、陽光不能創造出種子、水、園丁、陽光,那麼它們怎麼可能一起創造出一棵樹?如果所有的起因都不能創造出自己,那麼它們怎麼能造成別的東西呢?

我們需要一個注釋。對嗎?我再說一遍

因此,結果不是通過召集的起因和條件創造出來的。如果你從來就沒有聚齊起因和條件,那也不可能創造出結果。如果沒有結果,那你怎麼能說收集到了所有條件呢?那就是反推,你必須有一個因,因為現在你產生了一個果。 知道了?

而有人說。這是非常合理。看,你想要一個結果,把所有的起因和條件放在一起,結果會彈出來, 這就是它運作的方式」。

然後我們說: 但你難道不同意條件和起因的聚集並沒有創造出條件和起因?

是的,這沒問題。我們可以同意

肥料並沒有產生肥料

這裡有三個起因,而我覺得其中一個很有意思—個人感受

當起因和條件走到一起時,它們本身並不創造自己。為什麼?

如果起因和條件可以結合在一起,並創造出起因和條件,那麼就沒有必要讓它們創造其他東西,比如說結果。

第二理由: 某事物創造自己,很矛盾。我們不能說種子創造了種子,或類似的說法,除非你說的是種子本身的延續。

還有這個詞RDZAS在梵文中的意思是’dravya’實質,物質。所以RDZAS的意思是「東西」

他說起因和條件的集合不是RDZAS,所以他們不能創造其他東西,它們不夠實質性到創造出一些東西。不是起因和條件分開看,也不是起因和條件的組合。但集合並不能產生結果,集合只是一種情況,它不是一個東西集合,這個聚集的行為不是東西。既然它不是東西,它不會產生任何東西,所以我不想說起因和條件的聚集創造了樹。我不想這麼說。為什麼?

聚集只不過像是一個想法,它不是實際的東西,而是它們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地方。這還不夠大到創造為一棵樹。起因和條件在同一地方同一時間聚集並不夠堅實,無法創造一棵兩噸重的樹。這只是一個條件。

我喜歡這句話。這有點意思

TSOGS PA RDZAS SU MED PASRANG GIS BDAG NYID MI SKYED NA

既然起因和條件的結合並不是一個堅實的東西,不像化學物質和營養物質。

MED PAS BDAG NYID MI SKYED NA如果這意味著它不能產生一些東西

DES JI LTAR NA ‘BRAS BU RANGBZHIN GYIS SKYED PAR BYED DE

如果這種結合不是一個足夠堅實的東西無法創造結果,那麼它怎麼有可能通過自身創造出一個結果?

這將是像 MO GSHAM GYI BU它的意思是不孕婦女的孩子。著名的表達方式。一個失去了卵巢或什麼的婦女的孩子,這實在是不可能的,完全不可能。

什麼是不可能的?

如果聚集在一起這件事本身並不足夠堅實無法產生結果。所以你們怎麼能夠說召集能自性存在地創造出一個結果?

如果聚在一起不是化學物質,不是種子,不是肥料,不是陽光的溫暖,但是這個聚集在一起的行動。如果那些東西或事情還不夠多去創造出來一個結果,那為什麼你還在說一些關於自性存在地創造出來一個結果。如果它甚至不是一個正常創造出來的結果,明白了嗎?

 因為他們最初,在本節中的論點是: 起因和條件的結合創造結果

我們說,”不”

我們可以說起因和條件創造了結果嗎?是的.

我們是否可以說這些起因和條件的結合創造了結果?不,那太理論化了

如果聚集本身通過其某種自性而存在,我們會說起因和條件的聚集創造了結果。

我們說,”反正那是你編出來的東西”。

20.24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故無和合所生果, 亦無無合而生果。 是則若無有果者, 何有眾緣之和合?

在我們的系統中,我們確實同意,當起因和條件聚集時它們確實產生了一個結果。

我們可以說,在中觀中我們可以這樣說。那是可以的

但是收集或召集的概念是人為的,因為它是BRDZUNBRDZUN的意思是一個謊言。但他其實是說 “人為的”。

起因和條件的結合是人為的,這是一個人為的概念。起因可能是堅實的,條件可能是堅實的,但是聚集在一起的時候有點像一個意見或其他東西。

邱尼喇嘛: 「人為」的人群聚集可以創造出「人為」的結果。

當「人為」和「巧克力」塗層具備時,如果它創造了一棵人為結果的「樹」,那是巧克力塗層造成的。整個東西都是巧克力塗層的,我就會贊同。

如果你的意思是人造的樹,人造的起因,人造的聚集就形成了一棵人造的樹。我是可以接受的

嘿,你說的人為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它來自於我,它並非真的在外面。我在那裡之前,它並不存在,是我創造了它。

順便說一下,我並不是說,如果起因和條件沒有結合在一起你就能到一個結果。

我沒有這麼說,我不是這麼說的

SHIN TU是完全地胡說

你通常所說的自性存在的東西是很蹩腳的

如果你遵循我在本章中提出的論點,而如果我們可以說,得出的結果不是一個可以自性存在的東西,那麼你就必須在邏輯上相信這些起因和條件的結合也不是什麼自性存在的東西。

我想向你們指出的是

如果結果不是通過其本身就能存在,那麼從邏輯上講,起因和條件的結合所創造出來的這個結果也必須如此,他們不可能是來自自身,它們一定是來自於你。肥料是來自於你,水是來自於你,園丁現身的事實是來自於你,今天太陽照耀的確實是來自於你。當然樹也是來自於你。